合并记录

我能执行此任务吗?

您可以合并两个潜在顾客、客户或联系人记录。

  1. 选择一条记录。 然后,在按住 Ctrl 键的同时选择第二条记录。
  2. 在“记录管理”组中,单击“合并”。
  3. 在“合并记录”对话框中,选择要作为新的主记录的记录。
  4. 从每个记录中选择要包含在主记录中的字段。在执行合并操作期间,带底纹的字段将替代不带底纹的相应字段。
  5. 准备好合并这两个记录后,请单击“确定”。
  6. 当您收到消息“选定的记录已合并,且从记录已停用”时,请单击“确定”。

注意

合并两个记录时,不会检测重复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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