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可以将数据导入已创建的自定义记录类型,也可以在导入过程中创建自定义记录类型。仅在下列情况下,才建议使用导入数据向导创建自定义记录类型:
何时自行创建自定义记录类型
更多信息:如何导入“状态”和“状态描述”属性、数据映射架构引用。
向导创建新记录类型后建议进行的修改
导入数据向导只能添加新记录类型和新字段。该向导不会自定义记录类型的表单或视图。导入完成后,可以在“自定义”区域中查看自定义记录类型,以便至少对新记录类型进行以下更改:
关于如何自定义字段、表单和视图的信息:
在“自定义”区域中,单击“帮助”,然后单击“关于此页面的帮助”。